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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设立省级旅游诚信先行赔付金

2021/5/7 14:37:25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设立山东省省级旅游诚信先行赔付金,用于省内存在管辖争议旅游投诉的先行赔付,切实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诚信友善、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树牢“好客山东”品牌。

  今年4月中旬,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山东省省级旅游诚信先行赔付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显示,山东省各市将按照2019年度接待游客规模设立旅游诚信先行赔付金额度,游客总数在5000万人次以下的额度为50万元;5000万至1亿人次之间的额度为70万元;1亿人次以上的额度为100万元,用于本市范围内旅游投诉的先行赔付。具体为:青岛、济南2市各100万元;烟台、泰安、潍坊、临沂、济宁、淄博、日照、威海8市各70万元;德州、枣庄、聊城、菏泽、东营、滨州6市各50万元。今年,全省旅游诚信先行赔付金将力争实现16市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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