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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强力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2012/12/17 14:17:57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领域信息征集、共享、评估、披露、使用制度,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市工商局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职能,在走访调研和广泛征求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农委、市商委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重庆市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方案》,制定七项创新举措,力争到2014年底,在全市食品安全领域全面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跨部门的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一是建立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征集和共享公共服务平台,提搞信用管理服务水平。在现有的重庆市联合征信系统食品安全信用子模块和以市政府电子政务网为基础的工作平台和网络构架上,将加快联合征信二期工程建设进度,搭建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征集、信息交换、查询应用互联网工作平台。

     二是扩大食品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征集范围和指标内容,力争2014年底食品安全诚信数据库信息总量达到60万条。在现有的12.9万户食品市场主体30万条信用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广泛的联合征信工作机制,将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地税局、国税局、市人力社保局等重点部门纳入征信范围。建立《食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征集目录》,将监督管理、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税费缴纳、不良信贷等与食品市场主体信用息息相关的信息纳入征集范畴,进一步夯实食品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三是拓展食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渠道,实现充分广泛的资源共享。在将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金融、证券部门共享的基础上,适时推出食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联网查询应用服务,分级分层分类公开披露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加大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曝光力度。

     四是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禁业“黑名单”制度,推行更加严格的行业准入。在食品安全行政许可业务中实行禁业“黑名单”查询制度,对于聘用“黑名单”人员作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得给予以相应的经营准入许可。目前,首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1户企业和22名企业负责人已进入禁业“黑名单”数据库。

     五是继续推动信用信息在业务工作中的应用,逐步完善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制定了《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拒不支付职工和务工人员工资以及拖欠社保等行为纳入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行为,逐步推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他行政机关、金融机构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采购招标、安排和拨付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等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中,建立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制度,对信用不同的食品市场主体给予个别对待,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给予制约。

     六是科学制定评价标准,逐步建立包含食品安全所有环节市场主体的综合信用评价体系。目前,已在长寿开展食品流通领域信用评价试点,根据联合征信系统中食品流通经营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对33家食品经营企业的信用进行公开评价,评价结果在《长寿日报》和《长寿电视台》等媒体上予以公布。在此基础上,将企业市场经营行为、劳动用工、合同履约、金融信贷等内容纳入信用评价指标,逐步开展行业内评价。

     七是建立和完善食品诚信宣传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以重庆市企业信用网和各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宣传,及时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措施、进展和成效;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高社会食品安全信用意识;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信用水平。(信用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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