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
2014/10/11 11:21:47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
渝农办发〔2014〕102号
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林水利、农业水利)委(局)、畜牧兽医局,蔬菜局,果业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农办质〔2014〕31号)要求,结合我市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我委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好行动重点
(一)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查。秋冬季行动期间,各地农业部门要集中力量加大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区域交界处的日常巡查检查和监管力度。要重点组织种子质量和品种真实性、农兽药有效成分含量及是否添加违禁成分、肥料养分含量是否与标识相符等的农资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坚持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立案查处,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严查大案要案。要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非法添加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完善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并适时曝光违法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震慑不法分子。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地要积极发挥农资打假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坚持完善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等机制,提高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同时,要充分发挥《农资打假省际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的作用,健全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切实做好区域间和部门间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协查等工作。
二、落实好各项保障
秋冬季农业生产是农资购销旺季,同时也是假劣农资流入市场的多发时段。各地农业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及早安排部署,尽快组织实施。要切实落实好责任,充分调动好行政监管、行政执法、技术支撑和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等队伍力量,做好经费、物资、技术和车辆保障,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各地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中,要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并认真总结,提出建议,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请于2014年11月25日前,将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大要案统计表(附件2)报送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陈荣燕 电话:89133109
邮 箱:cqnwaqc@163.com 传真:89133704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