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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下月起实施 旧法罚3000元新法起码罚5万

2015/9/23 13:59:15

 

    近日,武康一食品加工点在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的检查中被发现使用过期原料,共计金额173元。按照旧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县市监局最终予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0月1日后,新法正式实施,情况就大不同了。同样这个事情,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罚款起点整整翻了25倍,起码罚5万,最高可以罚10万。”稽查大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堪称“史上最严”,具体严在哪些方面呢?昨天,记者采访了县市监局和食安办。
   “老食安法在监管体制、手段、制度等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震慑作用小,新食安法的第一把利剑就是史上最严厉的处罚。”县市场监管局生产流通科张广涛告诉记者,以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为例,以前对该恶劣性质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最高只能处罚货值金额的10倍,而新法则将处罚标准提升到了30倍,让违法商家上了“紧箍咒”。
    经营病死畜禽、使用剧毒农药,只要销毁就好了?还抱有侥幸心理的商家要改改了。新法实施前,我县各乡镇农贸市场上的快速检测站一旦检测出某摊位产品的农药残留指标过高,一般都予以销毁处理,并不会对摊主进行任何行政、刑事处罚。新法实施后,市民们免费送检的产品一经发现违法使用剧毒农药、经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对涉事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等处罚。
    近日,记者在兴康农贸市场一家冷冻食品摊位看到,该冷库中还存放着鸭血,事实上该摊位经营许可中并无鸭血这一项。摊主称,这是隔壁摊位的小陈拜托存放在他们冷库里的。
    事实上,该摊主已有多次给他人提供场所的情况,而且每次存放的东西都没有相应的证件。针对该情况,新食安法也增设新规,对于重复违法、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食药监部门将予以警告、罚款,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以前在市场巡查的时候,经常会遇到一些不明来路的食品,即使发现了问题也只能对现有的食品进行处理,很难从源头来制止。”监管人员小陈介绍说,还有一些非法添加的食品虽然知道从何而来,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票据证明,所以在执法上仍有较大难度。新法规定,自实施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从田间到舌尖的信息全过程。
    除此之外,若食品生产厂家发现自身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生产者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依据产品的追溯信息,对其余正在售卖的产品,进行召回处理。
    指出问题,还不整改,非法厂家将严肃处理。“在以前的市场监管中,也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厂家觉得问题不大,并没有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对于这种情况,新食安法也让其无处遁形,增设了企业责任约谈制度,除约谈外,该信息将被纳入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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