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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年货请擦亮眼 黑龙江5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7/1/10 15:36:03

     食品伙伴网讯,春节临近,采办年货成为消费者的头等大事,1月9日,黑龙江省食药监局1月9日公布了4批次不合格酒类及1批次不合格蔬菜制品,消费者在采办年年货时要注意勿购买这5类产品。

 
    4批次酒类酒精度不合格
 
    据公告显示,哈尔滨市道里区长城红酒饮加工厂生产的美国精品加洲提子酒、哈尔滨市道里区长城红酒饮加工厂生产的喜洋洋山葡萄露酒、哈尔滨市道里区玉祥酒厂生产的经典红葡萄露酒、哈尔滨市道里区玉祥酒厂生产的野生蓝莓酒均检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全为酒精度。
 
    酒精度即酒的度数,表示酒中含乙醇的体积百分比,通常是以20℃时的体积比表示的。酒精度不达标主要是生产单位检验器具不计量,造成检验结果存在偏差,同时,不同的工作人员测量的结果也会产生误差。
 
    1批次酸菜二氧化硫超标
 
    据公告显示,双城市君雨酱菜厂生产的同财酸菜二氧化硫指标超标。
 
    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该物质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处理,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腌渍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能超过0.1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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