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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抗癌“神病例”屡现 虚假宣传顽疾何时能解决?

2018/11/16 15:47:16

最近笔者在翻阅文章时发现了一个幸运的倒霉蛋。这位41岁的甘肃出租车司机,说他倒霉,是因为他年纪轻轻就得了非霍奇金淋巴癌,经历了7次化疗也没治愈。说他幸运,是因为他使用了3个月完美产品之后,肿瘤居然变小了。出于好奇,笔者在网上搜索了他的事迹,发现他不仅仅使用了完美产品,还使用了无限极产品、活性多糖产品、安发产品、华林DDS产品、华蒜豆产品、尚赫几丁质产品、三生角鲨烯产品……所有这些文章中除了产品名称不一样,文字、图片全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

不仅仅是这些文章,在朋友圈的微商中也总会出现这种“神病例”。使用了甄芝灵芝茶产品后,白发变黑了,高血压下降了,卵巢囊肿缩小了,不孕不育的终于受孕了,甚至连血液中都检测出了灵芝成分。

不管这些患者是否真实存在,这些保健食品都已经涉嫌虚假宣传。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和第七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以上这些文章中都在暗示使用了自家保健产品后对癌症产生了治疗效果,明显违背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中也指出,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像以上文章中暗示的防癌、抗癌、对放化疗有辅助作用、治疗肿瘤、治疗高血压等等功能,均属于常见的虚假宣传表述。

这些明显违法违规的保健食品软文能够不断出现,说明对保健食品的监管依然存在漏洞。2017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发布的虚假广告名录共收录79家企业的82款产品,其中有25款产品为保健食品,涉及24家企业。2017年,总局共发出3个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涉及28起虚假广告宣传,过半为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共15起,均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做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且多个产品此前就曾被爆出过违法违规问题。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一直以来都是保健食品产业的顽疾。不断曝出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保健食品欺诈营销事件不仅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对保健食品产业也是一次次的打击。这些虚假宣传不但消耗了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信心,也让那些遵纪守法的保健食品企业一同背负了骗子的名声。同药品相比,政府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较少。保健食品涉及大众健康,但却不像药品那样有严格的对照临床试验,这也是保健食品颇受质疑的一个原因。

由于历史原因,保健食品行业90多张直销牌照由商务部批准、市场监管在工商部门,广告审批在食药部门,播放监管在广电部门,违法查处在工商部门,这种职责管理的交叉不清,导致监管弱化,超区域、超品种营销甚至成为保健食品直销的潜规则。

不过,随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司的成立,我们看到了保健食品监管逐渐步入正轨的努力和希望。希望在整合了多个部门的职能之后,对保健食品的监管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让这些“神病例”淡出消费者的视野。(思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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